2015年6月30日,天津市第12期局、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班在天津市委党校举行。7月1日,特邀津瑞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春明律师做了《紧急状态的法律制度比较》的专题讲座,来自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局处级应急管理干部近90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一共分为以下四大部分:紧急状态的概念与理论、我国法律中的紧急状态、国外紧急状态立法的模式于特点以及美国的紧急状态应急系统与地方管理四个方面。郭春明律师从理论的高度,分析了各国关于紧急状态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从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的角度,讲解了紧急状态的历史沿革、现有的制度;从研究的角度,展示了美国紧急状态的制度建设和优点。讲座现场反响十分热烈,受到广大学员的积极响应。
本次培训班正值《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的实施之际,其主体是依法应急。在开班仪式上,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周键表示依法应急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希望学员在培训班认真扎实学习,树立运用法律思维处理突发事件的理念,全面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发布时间:2015-7-1